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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交媒体, 恐怖分子的温床?-凯发官网入口地址

日期:2016-07-07 【 来源 : 新民周刊 】 阅读数:0
阅读提示:自由和安全,往往是一对矛盾,有时候必须作出取舍。而社交媒体上的恐怖主义泛滥问题,就是这样一个必须回答的问题:我们究竟选择哪一边?
撰稿|陈 晟
 
       恐怖袭击,如今已经渐渐成为一个不分国家、不分地点的幽灵: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,在任何一个时刻,它都可能以未曾想过的方式突然发作,给公众带来巨大的恐慌。
  然而,今年6月13日,发生在法国巴黎的一次恐怖袭击,还是再次挑战了文明社会的底线:一名法国国籍的恐怖分子,用刀杀死了一名高级警官及其妻子,甚至在社交媒体上“直播”其作案过程,还和观众玩起了互动:他问观众,要不要杀掉屋里的3岁小孩呢?(即两位受害者的孩子。)尽管最后小孩幸免于难,但这起残暴的案件,还是让社交媒体(fb)再次成为舆论的焦点——
  尽管公民享有舆论自由的权力,尽管技术是中立的,但就这样放任恐怖分子利用社交媒体来危害公众的安全,是不是也太过分了?
 
宣传阵地
 
  在战争年代,往往会将各种工作冠以类似军事化的名称,以凸显其重要性,比如“宣传战线”“舆论阵地”。和平年代,这么干似乎有些小题大做,但在网络空间里,恐怖主义/反恐斗争,往往就真的体现为抢夺宣传阵地。
  在恐怖组织“伊斯兰国”(is)崛起之后,人们惊讶地发现,它和之前的“基地”组织有所不同,对于社交媒体玩得非常娴熟,真正做到了“事半功倍”的效果,给社会带来血淋淋的伤痛。
  首先,对于is而言,一个重要的工作就是争取支持,包括获得经济上的资助,以及煽动年轻人远赴叙利亚、伊拉克等地,参加所谓的“圣战”。而要获得这些支持,首先就必须宣传自己的观点,将其歪理邪说、极端思想包装成看似无害的传教材料。在基地组织的时代,这种工作往往是由非法出版的小册子、地下讲经班、自建的极端组织网站来完成的,但这种做法成本高、风险大而效率很差:分发这些印刷品、开办地下讲经班,都很可能会被司法机关发现,进而来个一锅端;非法网站一旦曝光,就很容被查封。同时,这种宣传注定了是广种薄收的,效费比相当地低。
  社交媒体的兴起,给了人们快捷、廉价的资讯获得渠道,也给了恐怖分子的洗脑工作提供了便利。他们通过社交媒体,以很低的成本传播极端思想,效果却比原来那种撒胡椒面更好,因为极端思想的潜在“客户”,往往会主动地通过搜索来找到这些宣传,实现了精准投放,还能实现和“客户”的互动。
  这方面,一个最突出的例子就是 “小旋律”事件。2014年,一名法国女记者在网上伪装成无知少女,网名叫做“小旋律”。“她”经常在一些恐怖分子的社交媒体上评论、点赞,显得对此非常感兴趣;一名真正的恐怖分子随之找上门来,极力撺掇她前往叙利亚,做他的妻子——幸亏,她并不是真的只有15岁,所以并未上钩。
  但是,在欧美国家,却已经发生过多次少女结伴离家、绕道进入恐怖活动猖獗地区的案例。2015年2月,3名英国女孩(分别为15、15和16岁)一齐失踪,家人报警后才发现,她们坐上了去土耳其的航班,下机后则不知所踪,很可能就是去了叙利亚。警方认为,她们应该就是受了极端思想在网上的蛊惑,才会抛下家人、身赴险境的。
  其次,极端组织正通过社交媒体,鼓励那些欧美国内的极端分子进行孤狼式的恐怖袭击。由于欧美各国普遍都采取措施,限制了对本国公民前往恐怖活动猖獗地区(有些国家甚至提醒父母收好未成年子女的护照),而孤狼式的恐怖袭击却往往能够成功,因而对极端组织的吸引力越来越大。因为这些人本身就是欧美国家的合法居民,没有犯罪记录,甚至从来没有出现在司法机关的监控名单里,突然进行恐怖袭击,往往令人猝不及防。
  比如,之前在奥兰多某酒吧开枪杀死49人的奥马尔·马丁,以及本文开头提到的杀死警察夫妇的拉若斯·阿拉巴拉,都是受到了极端思想的影响,并在网上公开宣布效忠极端组织的孤狼。这种影响,最可能的途径当然也就是社交媒体:时效性强、信息量大,接触非常容易。
  再者,极端组织也会通过社交媒体,来发出自己的声音,对公众进行恐吓和骚扰。比如,最近,有极端组织就在社交媒体上放出一段视频,威胁法国政府,说要 “把欧洲杯变成坟墓”。尽管这段视频的真实性无从考证,也不知道极端组织是不是真的会将其付诸实践,但法国政府却因此而如临大敌,加强了对巴黎各个球场的警戒工作,也给普通公众留下了深深的阴影。
  一句话,极端组织在社交媒体上打响的宣传战,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。
 
投鼠忌器?
 
  既然社交媒体被恐怖分子变成了自己的作案工具,一个顺理成章的想法就随之而来:
  为什么,不能把这些极端宣传的推文删掉、账号封掉呢?
  主要原因有两个:管不过来,不太好管。
  美国的社交媒体运营商,虽然公司挺大,但要让它们对每一条微博的内容都一一过筛,实际上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,毕竟,每一天、每一秒钟,社交媒体上都有数以万计的推文产生,要进行人工过滤,恐怕再雇几万个审查员才忙得过来。而改用电脑程序来判定呢,又太容易被绕过去——想来大家都见过,文字里带有同音字、标点符号和空格,来欺骗检测程序的特殊表达方法,这些监控程序,还是很容易绕过去的。
  更重要的是,这事还真的不太好管。作为社交媒体的运营商,对于一些打擦边球的推文,并不容易判定是否属于宣扬恐怖主义的内容,特别是涉及宗教教义的讨论。毕竟,媒体不是法院,没有这个判断的权力。
  况且,欧美媒体默认的潜规则是“政治正确”,一旦查处了有争议的内容,就很容易引起网民铺天盖地的谴责,责怪运营方侵犯他人的言论自由权利;甚至有些娱乐圈的明星,也会跟风批评媒体,给媒体带来更大的压力。再加上欧美各国在反恐上的双重标准,操作难度就更大了。
  比如,既然奥巴马总统、卡梅伦首相都公开宣称“阿萨德必须下台”,那有人在社交媒体上号召年轻人去叙利亚,去暴力推翻阿萨德政权,怎么就算是极端思想的宣传了呢?
  在这样的环境下,一方面是真的管不过来,一方面又是不敢管、不想管、不愿管,社交媒体上充斥极端主义思想,也就不奇怪了。
 
隔靴搔痒?
 
  此外,“怎么管”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。
  “法不责思想犯”,是各个现代国家普遍认可的基本原则。也就是说,如果某人只是在脑子里想做坏事,并未将其付诸实践,就没有社会危害性,通常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  然而,在社交媒体上,有些普通人会公开发表一些同情极端组织、认同极端宗教思想的言论,法律又该不该对其制裁呢?如果他们已经发动了恐怖袭击,或者准备前往恐怖主义的老巢,从法律上说制裁就是应该的;但如果他们仅仅停留于此,则可以援引言论自由来为自己辩护。别忘了,美国还有个《宪法第一修正案》呢,直接确保了言论自由的崇高地位,想要绕行难度很大。一些欧洲国家,在这方面走得更远,哪怕是赤裸裸的极端主义、无政府主义言论也可以大行其道,恐怖分子就更是有恃无恐了。
  此外,社交媒体大都没有实行强制性的实名制,即使警方盯上了某个id,认为其涉嫌恐怖主义宣传,也无从知晓其背后的操纵者的真实身份;何况网络是没有国界的,地球上的居民谁都可以上网,即便发现某人有极端主义的思想,只要此人不在美国国内,美国的司法机关就没有执法权去打击。反之,如果是其他国家,发现它的某个国民行为比较极端,想要获得这些人在社交媒体上的相关资料,就得通过外交手段,获得美国司法机构的协助,过程更加复杂,让追查变得非常低效。
  总之,对于这些涉嫌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的言论,社交媒体的管理者能够做到的,基本上就是:受理用户的举报,甄别属实之后,予以删除、封禁账号;但对于躲在账号id背后的人,司法机关是没什么好的手段来制裁的。对于这些极端分子来说,基本上就是“封了号我再注册一个呗”,对他们的实际影响非常有限。
 
引蛇出洞
 
  那么,社交媒体,难道真的就是法外之地,没有办法管理,只能任由恐怖主义肆虐吗?
  美国的司法机关,显然有不同的看法。
  这个答案,在法律上被称之为“犯罪引诱”,用我们熟悉的话说,就叫做钓鱼执法。
  具体而言,美国的司法机关(主要是fbi,有时候也有各州的警察)里,有一些执法人员专门负责在社交媒体上匿名活动,根据需要,伪装成潜在的恐怖主义的同情者、支持者,专等不长眼的极端分子送上门来。
  比如,美国弗吉尼亚州有三个青年,都是种族主义的极端分子,在网上相识后,决定干一票大的,来推销其白人至上的“理想”:袭击黑人聚集区的教堂。然而,袭击需要枪支弹药,这三个小伙没有路子也没有钱……就在这时,第四个人在社交媒体上找上门来,主动表示和他们是“同志”,可以低价提供枪支弹药和爆炸物。这四个小伙子信以为真,2015年11月,当他们喜滋滋地去碰头交易时,被执法人员当场抓获——那第四个人,就是fbi探员假扮的。
  类似的,2012年,俄亥俄州克里夫兰,有五名小伙子因为对社会不满,想出了个异想天开但也足够吓人的计划:炸毁该州一座公路桥。由于他们常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此类言论,一名卖家很快和他们搭上了线,并很慷慨地卖给他们十多公斤c4炸药。他们来到桥下,捣鼓了半天也没有炸响,等来的却是四面八方扑来的执法人员:不消说,那个“卖家”就是联邦探员,所谓的c4炸药就是陶土,根本不可能炸响。
  这类案子,实际上还可以举出很多,其核心都是:执法人员隐匿真实身份,通过社交媒体接触极端分子,为其提供犯罪条件上的帮助,等其动手实施犯罪时再抓人,效果相当惊人。
  当然,“钓鱼执法”还是存在争议的:如果执法人员不去引诱,不提供虚假的帮助,或许这些人根本没有能力将他们的罪恶计划付诸实际,也就不会坐牢。那么,这样的执法手段,是不是故意引诱他人犯罪,有违执法机关打击犯罪、保护民众的宗旨?
  而另一种形式的钓鱼,则争议就更大了——
  一些执法人员,伪装成涉世未深的年轻人,长期混迹于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的社交媒体中,故意显得非常激进,来获取其他真正的恐怖主义支持者的关注与信任;与之混熟之后,再逐步套取其真实身份的信息,并将其列入需要密切关注的极端分子名单之中。这些恐怖主义的支持者,实际上还没有真正去做违法的事情,仅仅因为激进言论就被监控起来,算不是因言获罪?
  从目前的判例来看,美国法律对于反恐方面的钓鱼执法是允许的,毕竟这些人的存在,本身就是个巨大的隐患。再加上美国国内的孤狼式恐怖袭击不时发生,民众也更倾向于保护自身的安全而不是泛泛而谈的公民权利,所以还是比较支持这种做法的。
  或许,这也是打击社交媒体上的恐怖主义的一种可行的思路。
 
路在何方?
 
  实际上,网络上的恐怖主义宣传抬头,并不是只有美国才遇到的问题,世界各国都不同程度地被这个难题所困扰。而根本的解决之道,在于各国在网络执法上的合作,摒弃冷战式的对抗性思维,共同打击不断蔓延的恐怖主义。当然,这首先要求美国放弃双重标准,对于各个恐怖组织都一视同仁,不会出现打击这个而资助另一个的尴尬场面。
     同时,或许还需要修改法律,对宣扬恐怖主义者科处更重的刑罚,并明确划出言论自由和恐怖主义宣传的界限,让执法机关有法可依。当然,这还需要有社交媒体运营商的配合,一旦出现了此类言论,积极地配合司法机关追踪、调查,并依照法律规定,及时查封打擦边球的网络id,以便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同时,够精准、及时地惩治犯罪。
  自由和安全,往往是一对矛盾,有时候必须作出取舍。而社交媒体上的恐怖主义泛滥问题,就是这样一个必须回答的问题:我们究竟选择哪一边?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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